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万联证券的开户银行卡是哪家(证券开户用哪家银行卡)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8号)核准,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58元,募集资金总额252,71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854,716.9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862,483.02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GZA10663)。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德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岳置业”),具体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广州德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验资报告》(XYZH/2020GZA60353),截至2020年8月19日止,德岳置业已收到德生科技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219,342,491.31元,均为募集资金出资,且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19日缴存于德岳置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里。


近日,公司(甲方1)与德岳置业(甲方2)、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万联证券”)及三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丙方,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终止了与原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情况


(一)原账户信息


备注:上表中“金额”栏所列示的金额为2017年10月16日首发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二)变更后的账户信息


备注:上表中“金额”栏所列示的金额为变更前的募集账户内的余额及截止转出日前衍生的利息总额。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万联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万联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万联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万联证券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万联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德林、邵鸿波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上述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及万联证券授权书;万联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万联证券授权其执行查询工作的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万联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快递函件方式通知万联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万联证券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万联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万联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万联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万联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万联证券可以要求开户银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万联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7GZA10663);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德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验资报告》(XYZH/2020GZA60353)。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