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妥善解决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局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附件:《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平原路盐业总公司部分集资建房业主办证的问题
具体业务本意见已明确处理办法
2
罗马花园三期10、14、18、22、23号楼办证问题
罗马花园已列入省级问题楼盘台帐,由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领导小组交办,按照问题楼盘政策处理
3
土地级别划分及标准问题
具体业务本意见已明确处理办法
4
豫东监狱家属院部分业主办证问题
具体业务本意见已明确处理办法
5
物华新苑小区已办证需要过户问题
具体业务本意见已明确处理办法
6
团结路农银鑫苑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
具体业务本意见已明确处理办法
7
明确每一种问题的对接部门,如各县区对接的是县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是大市的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协调小组,由各成员单位和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承办,各县市可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处理意见
8
明确各项问题完成的时间
本意见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完成各项工作,有关材料本意见已明确。
9
截止时间延长到2023年6月30日
未采纳,本意见是在省自然资源厅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省厅文件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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