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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自然人(辽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一、申请条件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可以由本人自主向税务机关报告身份信息。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渠道


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五、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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