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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建设银行开户网点全称(岳阳楼区建设银行网点)


广安市武胜县东方红美好家园非独立商铺一楼二楼开设大型民营综合医院名为福恩医院,住宅三楼为员工住宿。小区业主对此强烈不满,多次申诉至县建设局、环保局、信访办、城管大队,以上单位对此民生事情相互推诿,甚至还有社会闲杂人员闯入小区威胁业主,堵政府相关部门的大门不让业主进入!请省上领导予以重视。谢谢。没有照片,但有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的视频和语音。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求助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武胜县东方红美好家园非独立商铺一楼二楼开设大型民营综合医院名为福恩医院,住宅三楼为员工宿舍的问题 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拟设置的民营医院为床位80张的一级综合性医院,面积4200平方米。位于武胜县沿口镇迎宾社区仁和三街延伸段东方红美好家园小区处。 申请人于2015年10月向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设置武胜福恩医院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了申请资料。经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查,该申请为合伙申请,其中一个合伙人已依法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经市、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该医疗机构相关申请资料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5年10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止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异议与投诉。为此,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中、省、市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县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批准同意设置武胜福恩医院,发给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该医疗机构核准事项有设置类别:一级综合性医院;经营性质:非营利性;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五官科、皮肤科、手术麻醉科、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床位:80张(诊疗科目及床位数以发放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为准)。 目前,该医疗机构正在筹建中,尚未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须具备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业务开展相应的费用、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并向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申请。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方予发给《医疗机构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目前,该申请人尚未向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执业登记申请。 沿口镇迎宾社区东方红美好家园小区临街用房属商业用途,《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均未有对楼上有住宿的商业、办公用房不能作为医疗用房的强制规定。同时,该医疗机构医疗用房墙体与该小区墙体各自独立,医疗机构进出通道直接临街,医疗机构人员不从小区内进出。 该医疗机构一楼为门诊区,二楼为住院病区,三楼为医院职工住宿。 二、关于县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相互推诿的问题 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东方红美好家园小区业主提出的诉求,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多次组织县群工局、县卫计局及有关部门反复实地查看情况,多次召开沟通协调会议,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卫计局、住建局、环保局、群工局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多次主动与信访群众沟通,积极宣传社会力量办医政策、医疗机构设置程序及居住小区规划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疏通工作,调查未发现县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相互推诿的情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按《信访条例》规定,于2017年3月30日对周小兰等业主代表进行书面正式答复。 三、关于社会闲杂人等闯入小区威胁业主,堵政府相关部门的大门不让业主进入的问题 我局等相关部门自收到您的诉求后,自始至终依法依规进行沟通解释,多次请业主保持理性反映诉求,也多次要求申请人配合调查工作。若是在此诉求解决过程中发现相关人员有违法犯罪的行为,请向公安局等相关执法机关反映。 若您还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武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咨询。联系电话:0826-6224605。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新津星美国际影城(成都影世界影业有限公司),经常拖欠员工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社保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为员工缴纳,这个月还有2天就要脱保了。我们都是要平凡人,社保脱保对我们影响很大,其中医保断了又要从零计算,有个生病之类的也享受不到优惠,社保卡里面也没有钱买药。住房公积金也有四五个月没有缴纳。希望领导为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获知您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立即要求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新津星美国际影城于2016年7月被成都影世界影业有限公司收购,公司现有员工26人,社保按月缴纳至2016年12月。目前,成都影世界影业有限公司与出让方新津星美国际影城有多项事宜尚未完成交接,加之业绩不理想,导致从2017年1月至今社保一直处于欠缴状态。 成都影世界影业有限公司与出让方新津星美国际影城积极协商,尽快办理交接手续,同时积极上报总公司,力争于4月底之前完善员工社保。 关于公积金未缴纳情况。2016年7月,成都影世界影业有限公司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津管理部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现有缴存职工19人。在收到投诉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津管理部已发现该公司多月未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经多次电话催促后,于2017年3月27日向该单位送达了《催缴通知书》。经核实,该单位已于3月30日将之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目前公积金已缴至2017年3月。4月6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开江县任市镇高桥坝村三组村民,本人于2016年10月14日早上凌晨4点15分左右,全家5人住在家里,房屋后面多个几百方岩石跨塌,当时竹木、房屋损失一片,但无人员伤亡,当时政府,应急办,实地堪查,叫我们立即避险,到附近的亲戚家就住,在家居住的每人每天吃住补30元,到现在应急工程完工了,我们的吃住费每人每天只补10元,其二,我们的竹木在岩石跨塌和应急办排危中损失之大无一分补偿,其三,我们在山沟中,我们唯一收入靠的是土地,种植等养家,但施工方土地未还耕,路未还路,我恳求领导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任市镇党委答复网民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2016年10月14凌晨,任市镇高桥坝村3组发生山体崩塌,涉及3组村民8户27人。镇党委政府得知灾情后庚即疏散受灾群众,并向县委政府汇报情况。2016年10月14日,县民政局、县应急办、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实地调查并实施应急排危工程。2017年1月下旬,应急排危工程全面完成。 镇党委政府按照《达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救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给予重点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计价”,给予受灾群众每人每天10元的受灾补助资金,并于2017年2月,采取打卡直发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实施应急排危工程中,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和基于工程无此预算,经施工方与受灾群众协商,群众同意对影响应急工程实施的部分竹木予以挖除,所以未对竹木受损的村民进行补偿。 原山体崩塌前,该处属于山地,栽植树木较多。应急排危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大型机械入场导致部分土地无法复耕,但离工程较远的土地已复耕。无法复耕的土地,经镇村与农业部门联系,准备密植林木,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双流区金座威尼谷小区地下停车费涨价的脚步丝毫没停下来,截止今日,1.8L以下汽车停车费从200元涨至500元/月,1.8-2.5L汽车停车费从300元涨至600元/月,2.5L以上汽车停车费从400元涨至700元/月。金座威尼谷于2015年12月底交房,小区入住率相对低,业主多次与物业和开发商反映,其丝毫不为所动,我行我素,肆意妄为,先后与发改、房管等部门进行协商,但开发商根本是采取无视态度,据我们业主初步调研,金座继续维持成都市、以及双流全区停车费最高的态势,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牛,是什么让他们视政府部门协商于不顾,停车费收费之高为全成都之最。很多业主只能选择将车停在小区外围商铺的临街停车位,买了房停不了车,前期也投诉过,发改、房管部门总是以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为借口敷衍,就不能彻底拿个措施出来,促使开发商把停车费降一降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并赓即责成区发改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所反映“金座威尼谷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较高”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双流金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拟定近期调整小区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事项交由成都佶惠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执行。该小区从2015年12月30日起分批交房,规划地面车位791个,地下停车位共2742个(产权属开发商),在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地下停车服务收费按车辆排气量大小,分为200元/300元/400元(月?辆)三个档次。但开发商没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地下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单方面将标准调整为地下停车服务收费按车辆排气量大小,上调至500元/600元/700元(月?辆)三个档次。 为此,区发改局检查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配合协调,并约见物业负责人,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政策宣传及进行规劝,考虑到该小区目前属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建议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相关费用的收取方面,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开发商坚持自己的决定,不履行合同约定。考虑到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建议业主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您所反映“相关部门以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为借口敷衍和促使开发商把停车费降一降”的问题。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不在目录以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价格;??”的规定,对产权属于开发商的地下车位,开发商依法拥有自主制定租金标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的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能随意对开发商的自主定价权利进行干预。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有关龙泉驿区山泉镇大佛村搬迁问题什么时候实施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咨询山泉镇大佛村何时搬迁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统筹委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统筹委查实,我区实施的生态移民项目运用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支撑,坚持“农民主体、两委主导、市场主力”而实施的统筹城乡改革项目,该项目是否实施、是否参与、怎么参与均由群众自主决定。 针对您留言咨询的问题,山泉镇大佛村红花村生态移民项目正在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和安置房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待该项目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启动。由于我区生态移民项目安置房是按照城市社区标准修建,其建设是一个系统性、耗时较长的工程,该项目实施周期从正式启动开始到实现分房入住预计需耗时3-5年左右。 下一步,区统筹委将会同山泉镇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2017年4月5日,区统筹委规划建设处多次拨打您留言留下的联系电话,但该电话均提示正在通话中,无法告知您上述情况。欢迎您拨打区统筹委规划建设处电话(84859530)咨询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一名茶店镇的普通老百姓,我镇这几年生态移民工作做得是热火朝天,可是作为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对生态移民的国家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很多人糊里糊涂就把合同签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文件也没有见到过公示和宣传。 1、关于我镇的土地补偿是不是只有青苗费,没有失地农民土地补偿金的问题?希望领导给予解答,谢谢! 2、如果有怎么发放?其具体标准是什么?请领导给予详解,再次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咨询茶店镇生态移民补偿政策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统筹委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统筹委查实,我区实施的生态移民项目运用了统筹城乡统合配套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支撑,坚持“农民主体、两委主导、市场主力”而实施的统筹城乡改革项目,生态移民项目坚持农民群众自主、自愿、自治的原则,是否实施、是否参与、怎么参与均由群众自主决定,由农户以户为单位自主自愿选择参与或不参与,拥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 针对您留言咨询的问题,参与该项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员安置、住房安置、青苗房屋补赔偿标准都是按照村民大会表决通过的《统筹城乡农民自愿自主开展生态移民项目安居兴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安居兴业实施办法》)和《统筹城乡农民自愿自主开展生态移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执行的。生态移民项目不是征地项目,没有两项补偿费。但是,为参与该项目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社会保险。您可到所在村民委员会和茶店镇统筹办查阅相关决议、《安居兴业实施办法》及《实施方案》。 下一步,区统筹委将会同茶店镇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由于您留言留下的电话号码有误,区统筹委规划建设处负责人无法告知您上述情况。欢迎您拨打区统筹委规划建设处电话(84859530)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龙泉驿区黄土镇一名个体经营者,自从2013年化工市场占地,我镇居民多数去了西河安置小区居住。2015年神龙汽车厂(东风雪铁龙)占地,当地政府又把安置小区修在其他乡镇。导致我镇人口稀少(不足一万人)、生意惨淡、多数商家关门歇业,希望有关领导多多重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在黄土镇个体经营惨淡的问题,我区已责成黄土镇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黄土镇征地拆迁后安置小区选点在其他乡镇的问题。农民集中安置区选址都是经过区、镇反复研判、全面评估,并综合考虑场镇发展、配套设施及居住环境等因素,严格按照相关土地、规划政策确定的。 关于您留言反映黄土镇个体经营惨淡的问题。经黄土镇查实,黄土镇现有登记个体工商户713户,企业158户,农业专业合作社25户。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这里的经营能力除了包括个人的经营方法和思路外,经营者还应该从环境、业态等方面多重考虑开展经营活动。从黄土镇个体经营和企业经营的情况来看,也不乏有经营情况较好的商家。经营者在投资之前可多重考量,选择既合适自己又适应黄土镇经济发展潮流的业态开展经营活动,避免投资不当给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017年4月7日,黄土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拨打您留言留下的联系电话,但该电话有误,无法告知您上述情况。欢迎您拨打黄土镇电话(84897359)咨询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我是四川成都简阳户籍人口,在郫县某单位工作3年半,且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我和配偶在2014年年底在郫县红光购买产权面积为65.53的住房一套,但是房产证只登记了我丈夫一人的名字。现在我临近生产,希望将孩子的户口落户在郫县红光,请问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或者,如果我不需要迁户,孩子以后可以在郫县红光上公立的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都区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成都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您符合将户口迁移到该房屋处的条件,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向您详细介绍了全域迁移入户所需材料和相关政策。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按照《郫县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郫教发[2012]32号)规定:“公益性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街道及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若有空余学位,可考虑接收其他幼儿入园。”建议您将孩子户口转入郫都区或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按照成都市《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6]2号)要求,申请人于2017年5月的工作日到居住地镇政府为其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申请,申请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以上成都市2017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政策条件仅供您参考,由于每年的政策条件有适当调整,请以申请当年的政策条件为准。若还有疑问,可向郫都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电话:028-87958913)和教育科(电话:028-87931589、87930359)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郫都区红光镇西郡英华的一名业主,小区天然气缴费不方便,就近没有缴费服务点,之前在红光镇便民服务中心有缴费窗口,后来系统升级,西郡英华小区在红光镇便民服务中心也随之被取消了,现在缴燃气费要么去郫都区,要么去西区大道缴费点充值,对于老年人来说多有不便,西郡英华天然气所属公司为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郫县蜀都分公司,我想说,现在网络发达,这么大一个公司,难道网络缴费的渠道都没有吗?如果没有,难道不能增设网络缴费渠道吗?恳请王书记责成相关部门为我们解决相关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都区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郫县蜀都分公司周一至周六均正常营业收费,法定假日设有值班人员集中时间段充值,方便用户正常缴费用气。2016年11月红光万景峰小区新开设了营业厅以方便红光的用户缴费充值。区能源办已责令华星公司在2017年12月前实施网上缴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尹省长您好! 我是四川省岳池县人。我们岳池县是120万人口的大县,每天往返成都的人员都非常多,现在成都往返广安城市南的一些动车都不在岳池车站停留上客,非要让我们打出租车去广安枣山乘动车,不仅让广大乘客耗费大量时间,而且增加很大出行成本。我们岳池投入巨资建设一个火车站,也是为了方便群众出行,是民生工程的体现。但不知为什么很多车次可以空几百个座位而不在岳池站停留上客,这种做法是否恰当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局人员核查,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由于铁路车次运营停靠问题归属铁路系统直管,地方政府无管辖权。岳池到成都之间的动车晚上在岳池没有停靠,给广大群众出行带来不便。2月底,广安市、岳池县有关单位已经向成都铁路局汇报相关情况,积极争取更多的动车停靠岳池站点。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每日上午9点--晚上10点(持续两年) ,太升南路兴隆街口炭火露天烧烤,乌烟瘴气,总是弥漫着刺鼻的烧烤油烟味,严重威胁到周围市民的健康,我们现在能呼吸点新鲜空气是非常的难,在自己家开窗户都成了奢望! 全国都在争创环保达标创优,而这种肆意污染环境的行为,侵犯老百姓合法利益的行为,是不是某些主管部门不作为不担当的体现呢,希望政府能下决心加大力度彻底解决此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青羊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留言中提到“露天烧烤摊污染环境”的问题主要指太升南路兴隆街以木泰力普为首的几人占道经营烧烤,烧烤操作期间油烟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作息的问题,来话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太升城管中队联合街道派出所对该处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联合整治,前期约谈过程中该摊贩拒不接受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并情绪过激、进行自残;之后联合执法过程中,该处摊贩依然态度强硬,以要生存为借口,现场与民众发生口角,产生肢体冲突,2名摊贩受伤住院。之后,考虑到安全问题,执法中队对该处占道经营问题一直坚持采取文明劝导的方式,力争通过沟通交流、宣传法律法规等方式解决该处摊贩占道经营问题,但收效甚微。 太升南路的占道经营问题已成为太升路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强制性执法极易引起暴力抗法,短期内单靠城管执法中队力量无法有效解决。鉴于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一是开展对全区该类现象的摸底排查行动,详细了解该类摊贩的基本情况;二是安排执法中队加强对该类摊贩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三是联合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研究制定稳妥的整治方案,整治措施包括强制取缔等手段。 以上情况中队已于2017年4月5日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


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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