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关于“人合企业”与“资合企业”


“人合企业”,是指出资人“志同道合”共同出资组建企业,不以出资多少决定出资人在企业的权利,强调出资人权利平等和协商一致,这就要求出资人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良好的合作意愿,合伙企业就是“人合企业”的典型代表。夫妻关系是人合关系的又一种表现,相互恩爱才能走到一起,不论各自财产多少夫妻之间是平等的,共同协商家庭重要事务。


“资合企业”,是指出资人以出资多少决定其在企业的权利,以出资作为企业组织构架和议事规则的基础。简单的说就是谁出钱多谁权利大,谁说了算(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市公司是“资合企业”的典型代表,股东之间可以相互不认识,没有合作的基础和意愿,不影响他们共同持有同一家公司的股票,成为同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重大事宜无法、也不需要协商一致,而采取“多数决”。


同时具备“人合”和“资合”特性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就属于这类企业,这类公司一般又称“封闭公司”“私人公司”。一方面他强调股东或者发起人具有良好合作意愿和基础,否则也不会走到一起共同组建公司,另一方面在公司股东、发起人收益分配中又以出资多少了决定,在议事规则上即强调充分协商,又允许表决权的自我约定,还保留协商不成下的“多数决”。


我们现在很多大型国有企业的混过不正是这种思路在选择合作伙伴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