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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局行政调解制度(工商局让我去现场调解)

东方圣城网讯 近日,曲阜市工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完善工商行政调解工作新机制,设立了该市首家专业“和为贵”调解室——消费纠纷“和为贵调解室。不断拓展行政调解服务领域,化解消费者权益、合同纠纷。


按照职能搭建“和为贵”调解平台。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并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调解规定》要求设立了局长总负责的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纠纷调解,挂靠消费维权职能在消保科设立全市首家专业消费纠纷“和为贵”调解室。并按照合同管理职能,筹备设立合同纠纷“和为贵”调解室。


按照制度程序开展“和为贵”专项调解。按照新《消法》、《合同法》及工商行政调解有关规定,制定了本机关“和为贵”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则和行政调解流程图,明确工商行政调解案件受理范围及调解人员职责,全面规范工商行政调解案件的申请、受理、调查、调解等各工作环节,并按照争议的复杂、重大程度将调解程序设立为简易、一般、特别程序,可按需、按情启动相应程序。


按照权利义务实现“和为贵”自愿调解。确定了工商行政调解应遵循自愿调解的原则,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实施行政调解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保障和一系列的措施,确保实现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真正实现“和为贵”,双方满意。


按照要求完善“和为贵”调解长效机制。行政调解委员会定期听取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制。制定本单位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对各阶段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目标、重点和要求进行部署。完善了工商行政调解队伍,将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中年干部充实到行政调解工作队伍中。该局将根据“和为贵”行政调解工作任务的需要和特点确定培训内容,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和为贵”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并对接仲裁、诉讼程序方面当事人处理纠纷。


目前,该局自设立全市首家消费纠纷“和为贵调解室以来,已受理省内外投诉消费纠纷10余起。调解争议金额达30余万元,投诉处理满意率100%。


通讯员 顏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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