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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香港公司税收(香港公司和内地公司交易)









香港公司税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



根据在香港采用的地理来源原则,在香港经营业务但利润来自香港以外的人士,无须就该等利润在香港课税。




世界上有许多地方采用的课税标准与香港采用的地内地理内地来源原则不同。例如,美国是一个全球税收国家,因此对所有在美国开展业务获得的全球利润征税,包括来自海外的利润。






须缴纳利得税的先决条件



根据《公司和税务条例》,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士,均须缴纳香港利得税:




在香港经营任何贸易、专业或业务;


● 从工业、职业或商业中获利;


● 利润是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




前两个条件简单明了,第三个需要解释。现在让我们看看决定利润来源的基本公司原则。





如何判定利润来源?



判断香港公司的利润是否来自香港有几个标准。由于《判例法》是在香港实施的,香港公司利润来源的判断会参考以前权威的法院判决,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事实问题



税收

利润来源的确定是根据案件的事实,因此没有适用于不同情况的一公司和般规则。利润的性质及产生该等利润的交易的性质,取决于该等利润是香港在公司香港产生还是源自香港公司税。




2、先前或次要的活动收购




有关操作不涵盖所有活动由纳税人在其业务,和一个优先级的确定是决定纳税人的盈利交易的地理位置和分开考虑这些交易之前和辅助活动。




3、作出决策的地点




日常投资或商业决策的地点只是确定利润来源时要考虑的因素交易之一,一般来说不是决定性因素。




4、作业验证法




确定利润来源的一般指导原则是确定纳税人从事的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点。




5、海外业务办事处




营税收业单位可在海外设立办事处,在香港以外地区赚取利润。不过,如公司没有海外业务办事处,收购并不意味着所有利润都必须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




6、从交易所得的毛利




一笔交易的利润是在香港还是在香港以外赚取,可由产生毛利润的交易所所在地决定。




7、对贸易公司利润来源的判定原则




如买卖合约是在香港订立,有关利润须在香港课税;如买卖合约是交易在香港以外地方订立的,有关利润无须在香港课税。






因此,香港公司是否应该在香港纳税。




其中涉及到很多因素,香港甚至很多业务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评估结果。




因此,香港公司的初始会计审计和税务筹划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选择一家专业且熟悉香港税收政策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出谋划策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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