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辽宁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辽宁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在哪里下载)



一、申请条件


扣缴义务人首次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应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自然人纳税人提供的身份信息。
被投资单位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东变动信息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二、办理材料


1.首次向自然人纳税人支付所得的扣缴义务人:



2.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被投资单位:



三、办理渠道


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办税服务厅地点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五、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3.《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发布)第二十二条
4.《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第五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