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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分录(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分录区分采取的会计政策吗)

【导读】: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用计入什么项目?其实企业补交以前年度的社保费用补缴时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时做未分配利润科目处理。如果是补交滞纳金那就做营业外支出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用计入什么项目?


1、补交上年社保费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可以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等科目,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补缴以前年度费用怎么做分录?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用计入什么项目?整体上来说,对于企业补交以前社保费用的会计处理,通常都是在上交时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核算,最后结转时做未分配利润科目。但是如果是因为未交社保费用产生的滞纳金费用补缴,会计会计入营业外支出费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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