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0) 作者:工商注册 • 更新时间2022-07-22 09:14:16 •阅读 1 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交至东部新区市民中心投资促进局(1402办公室)。提交时需一并提供电子文档,过时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