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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联调处委员会(贵州省工商局党委书记)


前不久,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公安民警、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涉案农民工代表等人应邀来到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对湄潭某茶叶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审查。综合各方意见后,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记者也在数据中看到,自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18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调处法治环境专项工作以来,像这样的公开审查已经多不胜数。


同时,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贵州省检察院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为企业及企业家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更赢得企业家纷纷点赞。


“四大检察”让企业家远离风险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湄潭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兴波介绍,赵某某在上述案件中认罪、悔罪,愿意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根据专项活动的相关要求,承办检察官积极动员赵某某家属主动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得到农民工的谅解,所以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湄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泽发也表示,在此案中,检察机关一方面必须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委员会检、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此案的成功办理,既有效维护了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最大限度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不仅有“柔”还有“刚”。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漏洞,检察机关会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让企业、企业家放心投资。但针对企业或企业家不法侵害,损害企业利益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检察机关一律实行“零容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贵州省检察院出台了《委员会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不断满足民营企业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更高水平的新需求新期待,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让民营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党委书记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正确行使不捕、不贵州省诉司法裁量权,对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424人,其中民工商局营企业家382人;不起诉395人,其中民营企业家346人。受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03件,通过办案为企业、企业家挽回经济损失6.87亿元。


“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贵州省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让企业家从法律风险中解放出来,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注入‘强心剂’、吃下‘定心丸’。”傅信平说。


“四个专项”多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保护我们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工作不仅是认真的,而且是较真的……”贵州省凯里某置业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在接受采访时感慨道。


2017年12月4日,李某某被公司股东控告挪用、侵占单位资金。调查过程中,2018年1月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李某某取保候审。同年7月6日,公安机关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7月9日,李某某以书面材料向省检察院反映情况。7月13日,凯里市检察院在省、州两级检察机关指导下对案件进行调卷审查。经查,检察机关认定,该置业公司股东之间财产权益纠纷不宜适用刑法调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解除对李某某的强制措施。


最终,在该省工商联的牵头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和解,此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此案的成功办理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贵州省凯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涂俊说,对此,省检察院还联合省法院、公安、工商联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联系协作工作办法》,从五个方面明确15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措施,特别针对民营企业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明确了一般先由工商联、商(协)会先行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再移送司法机关的调处前置程序,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这只是贵州检察机关在开工商局展涉企案件专项立案监督中的一个小案例。


在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专项审查中,王某经营的贵州省安顺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带动企业周边村寨近600多名贫困村民就业。因产业结构调整,近年来该企业生产经营艰难,特别是王某被逮捕后,企业经营陷入瘫痪。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案件证据已经固定、事实已经查清,且王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表现良好,与被害人已经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认为变更调处强制措施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遂建议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办案部门采纳了这一建议,对王某变更为取保候审,企业工商联经营步入正轨。


痛定思痛的王某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用心经营,决不辜负检察机关及时让其回归社会的司法担当和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谆谆教诲,努力办好企业,用实际行动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不仅如此,贵州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涉企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专项监督与涉企案件民事行政执行专项监督。该院专项办负责人表示,“我们会努力让保护企业合党委书记法权益的方式更加多元化,绝不会为了办理一个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就搞垮掉一个民营企业”。


“四项活动”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抱歉,我们的垃圾都是自己处置的……”“不好意思,我们最近资金周转有点问题,后续交费需要延后些日子……”每次回想起几年前公司的困难,贵州环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根峰总是感慨万千。


余根峰告诉记者,环宇公司于2015年通过政府招商入驻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是黔西县唯一一家专业从事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机构,同时也填补了黔西县在这一领域的空白。但那时部分医疗机构一时改变不了以前焚烧、填埋的处置观念,不愿签订合同,甚至有的接受服务后拒绝交费,这让他愁白了头。


几度打算放弃的余根峰在2017年5月8日迎来了转机。当日,黔西县检察院“送法进企业”的活动走进了他的公司,让他们了解到检察院有个工商联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随后,在2018年检察机关开展的“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活动中,黔西县检察院采取上门走访、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针对环宇公司存在的具体困难,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其解决问题。


“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检企共建’等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新举措。”黔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卓英武说。


无独有偶,在贵州省六盘水市下辖的盘州市,有着全国知名品牌“人民小酒”的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也有着自己的困难:由于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在市场上被多家公司仿冒。得知情况的六盘水市检察机关针对岩博酒业等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难事、办实事,推进了“亲、清”检企关系的构建。


此外,贵州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为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据统计,2018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共组织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156场,全省各级院检察长与3252名企业家代表进行了座谈,为检察机关长期持续为企业提供立体化、精准化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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