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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多少钱一平)


  近日,长泰县人民政府印发《长泰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泰政办〔2020〕32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及目的


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确保已建保障性住房最大程度地解决我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少钱(国办漳州发〔2007〕24号);一平


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号);


3、《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


三、确立的主要制度


本办法共有条款21条,分别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监管部门、回购、上市交易等内容。


四、主要少钱条款说明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经一平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该保障性住房的有限土地产权,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适用长泰县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工作。


(二)土地收益等价款收取比例。已购保障漳州性住房的收益金购房人,自签订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购房人可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购房人提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之日的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由县契税征收管理部门按年度提供)与原购买保障性住房差价的80%收取,具体价款标准由县物价部门确认。交易税费按规定缴纳。申请政府回购的,回购价格由县物价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收益金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装修不予补偿。


(三)取得完全产权办理程序:


1、购房人向县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


2、县住建局根据有关规定,准予取得完全产权者,根据第七条规定,计算一次性补缴价款,书面通知县自然资源局收缴,由县自然资源局开具非税收缴款通知书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持通知书到银行缴款后,到县自然资源局开具土地出让收益金缴交票据,县住建局根据缴交票据,出具“已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证明。


3、购房人凭县住建局出具的已缴交土地收益证明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完全产权手续。


4、取得房产的限制。保障性住房人在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或由政府回购之前,县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非居住类房屋的权属登记、交易、抵押等手续。


五、修改情况


《长多少泰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泰政办〔2014〕77号)文件废止。


  解读机构:长泰县房管局


链接:《长泰县人土地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保障性住房回购和多少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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