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认定
(二)商标标志独创性的判定依据
基于上述分析,商标权人申请版权登记的商业标志要具有独创性,有两种路径:第一,商标中必须包含图形、标记等具有创新性投哪里入或创作性组合的元素,从而足以形成美术作品,以达到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要件。商标第二,对不可获得版权保护的单独元素的组合,应赋予一定的创造性,从而使这些元素的整体能够被赋予著作权。例如,一个简单形状的横向重复排列放置在单一色彩背景之上的图形,很难确认其构成具有独创性的《著作权法哪里》意义国家上的作商标品。此外,不同作品的独创性也有高低之分。《从商标权与在线著作权的权利冲突》一书指出查:“对于独创性较国家低的版权局商标标识,必须与其构成基本相同或者完查全相同版权局才成立侵害在先著作权。对于独创性较高的商标标识,只要实质相似也可能构成侵害在先著作官网权。”
商标官网版权化保护的思考
□韩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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