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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劳务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体户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起职工福利费,作为会计人员都不会感到陌生,但同时也感到揪心。比如关于职工福利费怎么界定?公司节日发给职工的粽子、月饼、购物券是否属于职工福利列支范围?按公司财务规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供暖费等福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核算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是不是所有的职工福利费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不一定,需区分情况。


1、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免征补助费;


(2)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3)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2、下列收入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个体户、补助;


(3)单位劳务费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注:上述所称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比例具体以地方税务局数据为准。




综上所述公司节日发给职工的粽子、月饼、购物券应按职工福利费列支,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按公司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防免征暑降温费、防寒费、供暖费等福利,应并入职个人所得税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个体户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个人所得税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劳务费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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