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魏县办理劳务派遣资质条件(劳务资质办理条件)

2019年馆陶县委办公室、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局、邯郸生态环保局馆陶分局6个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县各项中心工作要求,加强财政管理、发展改革、人力资源服务、统计普查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考试、考察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馆陶县委办公室、馆陶县财政局、馆陶县人社局、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馆陶县统计局、邯郸生态环保局馆陶分局条件工作人员共29人。


(二资质)招聘对象


具有邯郸市户籍,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形式


采取签订劳动合同方式,按招聘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劳务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各项事业发展的劳务精资质神;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4)报考馆陶县委办公室要求女性,身高160-170cm,形象较好,具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能力,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邯郸生态环保局馆陶分局、人社局劳动仲裁岗位要求男性;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登录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查询。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23日- 9月27日持相关材料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名。需提供(1)毕业证书(2)学位证书(3)报到证(4)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所有报考人员要现场填写《馆陶县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组织考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


2、组织笔试考试


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组织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待定,地点设在县城主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笔试评卷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2:1的比例进入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高者优先、有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的原则区分排名。


4、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


(四)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依次按照学历高者优先、有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的原则区分排名。


(五)体检


由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办理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举报电话:0310-2866813。


(八)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每年由条件用人单位对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即解除劳动合同。3年合同期满办理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参照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四险一金”,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除因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作考核不合格、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者被用人单位解聘的或因用人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待遇的魏县,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其它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详情登录


http://www.guantao.gov.cn/NewsView/20190916143206026280.html


关于魏县行政审魏县批局公开选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魏县行政审批局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经魏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魏县行政审批局辅助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劳务派遣、择优录用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共15名。


三、选聘方式及途径


采取第三方公开选聘方式,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开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


2.要求魏县户籍可报名;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作风严谨,认真踏实;


6.征信记录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7.计算机类、财会类、法律类、规划类、环保类、建筑类、文秘类等专业优先录用。


五、人员待遇


第三方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后派遣到魏县行政审批局从事机关工作。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签订。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魏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被派遣人员要接受魏县行政审批局管理。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19年9月18日在“魏县党政网”、“邯郸广电”网站及各大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


报名时登陆魏县党政网或加入QQ群278589278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送到接收网上报名邮箱:hdxuexinrl@163.com(按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7日。


3.资格审查地点:魏县劳务派遣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4.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户口页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


(4)《魏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魏县党政网下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6)根据邯郸市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每位考生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及魏县县情等相关知识。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末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政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政审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低于7个工作日)。


七、有关事项


1.本次选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如报考人员因此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我公司无关。


2.本次选聘由邯郸学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详情登录


http://www.wei.gov.cn/newsshow.php?id=25377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