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时间年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公司的通知
中总协代[2021]2号
修订各代理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中时间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管理通知》(中总秘 [2017] 60号)和《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评定办管理办法法》要求,2021年1月至6月,共有300余家企业提记账出申代理请参与等级认定工作。为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进行等级认定工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邀请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等方面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确定82家企业符合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标准。同时对2018-2020年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的企业进行复审。
现将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及复审管理结果公记账示如下。公示期15天,若有异议请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联系。修订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李佳红 吴诗雨
联系电话:010-88191562
电子邮箱:dljz@cacfo.com
附件1: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
附件2: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复审结果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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