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通过主动纠错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纳税信用可以修复啦!
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
4项直接判D级情形
上述失信行为已纠正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的知识点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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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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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看完动画之后小编
为您归纳一下!
NO.1
如何进行纳税信用修复?
15项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若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若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可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4项直接判D情形
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NO.2
信用修复的结果运用
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注意……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调整表》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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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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