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善意第三方的列子(列子是谁写的)





广东佛山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出轨案例:长相美艳、身材姣好的李小姐是圈中非常受欢迎的单身女士,她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出身于书香门第。不过由于她性格比较腼腆,异性缘不是那么好,让李小姐忧愁的是,她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却迟迟找不到如意郎君。圈中小姐妹都为她担忧,经常约她一起聚会。


有一次聚会时,李小姐认识了同在一桌的张某。听其他人说,张某是个年轻有为的老总,年仅24岁的他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公司,身价上亿。他此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前不久刚刚离婚。李小姐一下子就注意到这位多金的单身男士,而张某也被李小姐那一抹温柔的笑容迷了心。


两人顺势牵手成功,成为一对恩爱的情侣。在他们感情稳定之后,张某心疼李小姐天天加班,于是让她辞去了工作,每个月给她三万元生活费,并给她租了一间高档公寓。另外,他还赠送了一台昂贵的奔驰车。





虽然金钱不能衡量感情,但是这样的财富轰炸,谁又能不动心呢?李小姐很快沉溺其中,成为张某圈养的金丝雀。不过两个月之后,新冠疫情爆发,张某经营的实体企业很快就撑不住了,不少员工纷纷离职,他的公司空了一大半人。


在张某偶尔有一次与李小姐抱怨过后,李小姐向他提议,自己可以和家人一块过去帮助张某经营公司。张某同意以后,第二天李小姐就去报道了。不过她在公司里,却突然发现有一名女性与自己的男友走得很近。刚开始她还以为自己被劈腿了,感到非常愤怒,于是便悄悄询问老员工两人的关系,结果却得知一个惊天秘密:那个女人竟然是张某的妻子!


张某不是离婚了吗?为什么会有妻子呢?李小姐非常不解,在与张某幽会的时候向他询问。张某说,那是他的前妻,两人现在只有生意关系,已经没有夫妻关系了。他们之前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差去民政局离婚。不过因为张某家大业大,财产分割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所以手续还没办妥。





李小姐表示理解,她丝毫没有怀疑男友的忠诚,仍旧与张某保持着恋爱关系。就在她与张某谈情说爱的时候,张某之妻也察觉到李小姐的存在,于是便直接登门拜访,让她离开张某。张妻说,他们夫妻俩从来没有提过离婚的事儿,离婚协议书的事情也是张某杜撰的,这一切都是他编造的谎言。


李小姐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打击,哭着跑到张某那儿要求分手。而张某为了稳住她的情绪,再次撒谎,称他的妻子总是死缠烂打,这些都是她使得手段而已,目的就是为霸占他的家产。李小姐自然更愿意相信她的爱侣,于是就被蒙骗过去了。


半年后,李小姐怀上了张某的孩子。原本她想着凭借这个孩子让张某和妻子断干净,结果张某总是找借口,还劝说她把孩子打掉。张某说,他们两人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时间生。最终李小姐败给他的甜言蜜语,去医院把孩子打掉了。





就在李小姐打完胎养身体的时候,她却收到了法院的传单,张某的妻子竟然将自己告上了法庭,索要118万元的财产。张妻认为,李小姐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与有妇之夫同居,还卷走了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理应归还。


李小姐感觉不可理喻,她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因为在她与张某交往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小三”。因此张某在交往期间给自己的生活费等财产,全都是合法的,不存在归还一说。并且她其实根本就没有得到过那么多财产,无法支付118万元。那么,张妻的诉求合理吗?最终李小姐是否需要偿还财产呢?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李小姐前期确实不知道张某已婚的事实,因此她收受自己男朋友的馈赠无可厚非。不过在她得知张某还未离婚时,却仍旧决定保持不正当关系,这说明她已经默许了婚外恋的事实。


(以下仅为个人观点,无任何法律效力)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张某在婚姻期间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违法的行为,但是李小姐在前期并不知情,在她的眼中,自己获得的财产只是基于男女关系的馈赠。因此李小姐前期获得的财产不需要偿还。


在民法中有一个概念“善意第三人”。举个例子,假如有一个人是已婚状态,为了转移婚内财产,变卖了住宅。这栋住宅的房本上写的只是一个人的名字,不过实际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在他做买卖交易的时候,买家只能够通过房本来确定房屋的归属,所以他对于这栋房屋的实际归属情况无法知晓。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就是善意第三人。





其实李小姐的情况和善意第三人有点类似,她在与张某交往的时候,并不知道张某已婚,因此也就不知道自己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不能要求一个人在结交男女朋友的时候查询对方的婚姻状态,这超出了正常人的义务范畴。


从另外一个角度解释,张妻之所以起诉李小姐返还财产,是因为她认为这份财产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但是李小姐获得财产是有法律根据的,她收受财产的行为,归根结底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情谊行为(也即好意施惠)。情谊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不过以上只是李小姐在前期时所获财产的评价,她在得知张某为已婚人士时,继续和张某保持不正当关系,那么在后半段时间内,李小姐获得的财产应当被评价为不当得利,她应该偿还这部分利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