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内部发生的收付款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因此,集团内部发生的业务往来如不属于应税业务,则可以按照会计法中有关规定使用相关的会计凭证,如属于应税业务,则必须开具相应的发票或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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