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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营业外支出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财务人员定期认真核对往来类会计科目,会发现有些明细科目只有余额但是长期没有发生额!有些财务人员会忽略这部分会计科目,主要原因在于:


1)认为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不知道该不该处理或者如何处理;


2)认为都是总经理或者其他经办人经手的业务,不方便过问;


财税小队长要提醒财务朋友们,千万不要忽略隐藏在往来类会计科目中的纳税风险,我们今天先重点讲解,隐藏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中长期应付未付款的纳税风险!



【财税小课堂】【1】应付未付款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债务重组利得,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


【财税小课堂】【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风险


既然会计准则对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那么同样的问题企业所得税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那么企业所得税风险就在于企业认为应该偿付,而税务机关认为你付不出去,让你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债权人仍然保留索取货款的权益。


如果企业无法取得债权方的证明,类似于往来款项询证函或者类似的声明,并且无法向税务机关说明业务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那么这笔应付未付款就必须要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小课堂】【3】增值税的纳税风险


有财税小队朋友纳闷了,怎么还和增值税有关系。试想一下,长期应付未付款项,基本上都是前期取得了发票,所以才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我们先分析一下挂账的原因:


1)产品质量或者服务出现问题所以尾款不支付;


2)货款通过其他方式支付,未通知财务及时处理;


3)虚开的发票,没法向对方支付货款,只有暂时挂账。


如果被认定为是取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不但要把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还要面临着高额的罚款和滞纳金。


综上所述,财税小队长提示财税小队员们,认真对待每一个会计处理,认真复核每一个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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