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因此,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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