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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江苏省罚没财物管理规定)


2018年3月,泰兴市检察院在“两法衔接”平台上发现,该市烟草专卖局办理了9起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政处罚案件,涉案香烟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鉴定均为真品,涉及中华等10余个品种,数目高达1万余条。然而这批香烟没收后,该局一直堆放在仓库,并没有按照规定公开拍卖或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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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香烟不及时进行处理,受潮发霉,很可能折损拍卖价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泰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亚明介绍,3月10日,泰兴市检察院正式受理该案,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月23日,该院依法对泰兴市烟草专卖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对所罚没的香烟进行依法处理。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是要更好地督促、帮助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有财产免受损失。”于亚明说,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之后,该院多次积极督促烟草专卖局依法履职,处置罚没的香烟。


5月21日,泰兴市烟草专卖局回复表示,该批香烟由该市烟草公司进行变价收购。目前,200余万元的变价收购款已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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