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肉类冻品进口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冻肉进口关税如何计算)

问:走私冻品应当使用什么税率计算偷逃税额?




答:若以“绕关”的方式进行走私,则以《进出口税则》规定的普通税率计算偷逃税额。




若以“通关”的方式进行走私,则适用最惠国税率,满足原产地条件的还可以适用相应协定税率、特惠税率以计算偷逃税额。




若以“绕关”的方式走私冻品,适用《进出口税则》规定的普通税率计算关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打击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署缉发〔2019〕210号)(以下简称《纪要》)中明确规定:“计核非设关地成品油走私刑事案件的偷逃应缴税额,一律按照成品油的普通税率核定,不适用最惠国税率或者暂定税率。”




同时,对于走私成品油之外其他货物行为,该《纪要》也明确规定:“办理非设关地走私白糖、冻品等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可以参照本纪要的精神依法处理。”




这意味着,当事人以“绕关”的方式走私冻品(也即“非设关地走私”),根据《纪要》的规定,应当以普通税率计核偷逃税额;而具体冻品的对应的普通税率,则规定在《进出口税则》之中。






若以“通关”的方式走私冻品,则适用最惠国税率以计算偷逃税额,符合原产地条件的情况下也可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进行计算

《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税率适用的规定采用正确的税率确定偷逃税款”;而《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条则根据货物原产地的不同,规定了进口货物、物品在计核应缴税额时对于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的适用条件。




海关总署关税司给杭州海关的批复(税管函[2007]149号)中指出:“对于走私违规货物,如原产地不明且办案部门举证不能,海关应适用最惠国税率计核税款;如果同时存在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的,应优先适用暂定税率计核税款。”




从上述规定可知,涉嫌走私货物、物品适用的税率适用应以《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为原则,即货物的原产地符如果合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适用条件的,则应当以相应的优惠税率计算应缴税额(当货物同时满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适用条件的,采取从低适用原则);当货物不能确定原产地时,则适用最惠国税率;而《纪要》中对于“绕关走私”一律适用普通税率计核偷逃税额的规定,应当理解为特殊性的规定。




由于《纪要》中并未对以“通关”方式走私的货物适用税率进行特殊规定,因此以该方式走私的货物税率适用应仍以《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总署关税司给杭州海关的批复》为原则,若原产地符合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适用条件的,则适用相应的优惠税率;若不能确定原产地的,则适用最惠国税率。




同时,10个走私行为发生在《纪要》发布以后的案例显示,审理法院在适用税率问题上的判断标准也与上述结论基本符合:







即使是同一冻品,会因适用税率的不同而导致偷逃税额的计算出现差异,进而可能影响罪与非罪

以走私美国产10吨冻猪肉为例(20000元/吨):




若以“绕关”方式走私被查获,则关税部分适用80%的普通税率,增值税部分税率为13%,偷逃税额计为206800元,可能面临2年有期徒刑;




若以“通关”方式走私,则关税部分适用25%的普通税率,增值税税率为13%,偷逃税额计为82500元,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