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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困难(营改增意义有完善税制解决征管困难问题)

央广网北京3月4日消息 日前,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图源于财政部官网)


同时,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另外,《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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