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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晋城税务局电话(晋城市开发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


发布


《关于公布


纳税服务投诉“局长专线”的通告》


具体内容看过来





设立纳税服务投诉“局长专线”




晋城市税务局


及各县(市、区)税务局


分别设立


纳税服务投诉“局长专线”电话








“局长专线”受理范围


纳税服务投诉“局长专线”


受理范围包括:




01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言行进行的投诉;




02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进行的投诉;




03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的其他投诉;




04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纳税人“局长专线”投诉须知


01


纳税人通过“局长专线”对纳税服务的投诉,可以向本级主管税务机关“局长专线”拨打电话或短信提交,也可以向市级税务机关“局长专线”拨打电话或短信提交。


02


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投诉,需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隐瞒、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03


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投诉原则上应以实名提出。实名投诉应当列明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相关信息及其所属单位,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等事项。


04


受理投诉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纳税人的服务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做到限期办结、及时反馈。投诉人认为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可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


05


对依法应当通过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


06


本通告相关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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