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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收据的复印件可以报销吗(学费的收据单一定交给学校吗)



386. 想请问下,我一个朋友是自由职业者,他一个小孩生病,发生医疗费用是37680,专项附近扣除可以抵扣多少呢?他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呢?


中级会计师冯文贤回答道:



规定纳税人在一年之内自负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每年有8万元的额度。如果37680全部是自负,减15000可以税前扣除22680元。准备资料为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387. 我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我们单位应该如何查询到单位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呢?


助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许雨红回答道:



如果员工选择在你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要求员工直接将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提交给你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你单位。如果员工没有选择在你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可能不会配合你单位的要求,也没有查询的必要。


查询到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需要你录入/导入到扣缴客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388. 我公司6月份申报个税的时候,增加了一个人,这个人之前月份有正常申报过个税,但是4月份减掉了,我公司现在6月份申报的时候系统提示说“此人之前有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因为没有连续申报个税,所以不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而她之前未曾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请问出现这个问题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和入职时间有关?要怎么处理才合理?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刘炳颖回答道:



该员工已无法正常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不用着急 ,次年3-6月时个人去税局或者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多退少补,到时重新申报一下专项附加扣除的专项扣除信息就可。


389.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孙小姣回答道:



不可以的。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非独生子女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390. 麻烦问一下,我们单位本地老职工,租房合同是去年十月份签订开始的,现在才拿来报个税,房租扣除是从今年一月份开始累计扣除呢?还是只能从八月份开始核算扣除?去年的扣除还能扣吗?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刘炳颖回答道:


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但是跨年度你没有申报的话,去年没有享受的部分,今年也不能补扣除了。房租扣除只能从今年一月份开始计算。


以上各位会计师的回答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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