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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免税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免税收入怎么处理)

1、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针对居民个人)


(1)工资、薪金所得(月)


(2)劳务报酬所得(次)


(3)稿酬所得(次)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次)


(5)经营所得(年)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次)


(7)财产租赁所得(次)


(8)财产转让所得(次)


(9)偶然所得(次)


注:(1)~(4)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汇算清缴。


2、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不予征税的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专项扣除(针对工资、薪酬所得)


(1)子女教育(3周岁~博士研究生教育(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均可扣除


标准:1000元/人/月


(2)继续教育


①学历教育(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400元/月;不超过48个月(个人扣除)


注:可选择父母针对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月)


②相关证书3600元/年(获得证书当年本人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为个人或配偶买房)1000元/月;不超过240个月


(4)住房租金


标准:省会、直辖市:1500元/月


市辖区人口>100万:1100元/月


市辖区人口≤100万:800元/月


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及其配偶(3)和(4)不能同时享受。


(5)赡养老人(年满60周岁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满60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2000元/月;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6)大病医疗(自费部分>15000元,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汇算清缴时))本人/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4、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计税依据=累计工资收入-累计免税收入(5000*累计月数)-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





(2)劳务报酬


税前劳务报酬≤4000元,计税依据=税前劳务报酬-800


税前劳务报酬>4000元,计税依据=税前劳务报酬*80%





(3)稿酬所得(预扣率20%)


稿酬≤4000元,计税依据=稿酬-800


稿酬>4000元,计税依据=稿酬*80%*70%


(4)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率20%)


特许权使用费≤4000元,计税依据=特许权使用费-800


特许权使用费>4000元,计税依据=特许权使用费*80%


注:年度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按应纳税所得额100%,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直接80%,稿酬56%。


5、年终奖个税税率表





6、年终奖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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