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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法修订草案(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改)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反洗钱法于2006年出台,但近年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当前法规已不能适应国际社会和国内经济发展对反洗钱的要求,近年修订反洗钱法的呼声不断。


现行规定存在哪些空白?央行指出,包括洗钱上游犯罪类型范围狭窄、监管处罚规定粗略、缺乏对单位和个人的反洗钱要求、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修改的主要内容也对应以上方面。如提出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等。


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券商、消金公司、小贷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4月央行正式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中,适用范围已增加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小贷公司等。


王蓬博分析称,反洗钱监管处罚更加严厉,处罚罚则调整方面,不管是涉及处罚的事项涵盖范围还是处罚金额都进一步扩大。例如当前法规中,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修订草案中罚金上限提高到一千万元,且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停业整顿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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