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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情况通报范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河钢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情况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6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四联资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香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通报资金不超过26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77,337.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4,622,662.23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8月11日出具了亚会A验字(2017)0017号验资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四联范文香港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文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月3日出具的利安达专字[2018]第2001号《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2016年1财务审计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四联香港以自筹资金投入PC铜矿二期建设资金1,118,097,3报告79.74兰特元,折合人民币540,300,270.48元(汇率宣化1元人民币折合兰特2.0694元)。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40,000,000.0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四联香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540,300,270.48元。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40,000,000.0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联香港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宣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通报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情况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审计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财务审计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同意公司以募报告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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