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8元大虾厦门市事件”敲响了旅游业警钟,而近日“三亚天价扇贝”更是暴露出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餐饮业种种问题。
与上述案件相关,近期上海市、福建省、内蒙是古自治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示的行政案件显示,餐饮业除了菜品质量不过关、格式合同违法之外,不正当竞争案件比较集中,大多数是在价格表述上有猫腻。
表现一:菜品价格与实际不符
与亚龙举报湾港轩茶餐厅相同,厦门市荣誉海鲜酒楼有限公司也是因为在团购网站上发布菜品的价格信厦门息与实际销售价格不符而被工商部门查处。2015年7月以来,当事人通过糯米网发布团购信息,进行网上团购促销活动。在当事人发布的团购套餐中,红焖黑棕鹅价格为每份198元、石锅牛仔骨每份198元、多少山水豆腐蛋角煲每份168元、花生芋头汤每份68元,而在当事人实际经营场所中,这些菜品分别标为118元、168元、98元、25元。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通过团购网站做高菜品价格、做低团购售价的方式扩大优惠幅度,以达到吸引举报消费者增强购买意愿的目的,其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构价格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该局责令电话当事人改思明区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同样是因为虚构价格被查处,只不过厦门庐山大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虚构的是菜品原价。2015年8月,当事人开始销售粤式思明区自助茶点,在其经营场所宣传如下:“粤式自助茶点,原价118元,仅需58元/位,活动时间:周一至电话号码周五,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原价118元,仅需68元/位,活动时间:周六至周日,有效期至2015年9月30日。”
经查,8月之前,工商局当事人从未销售过多少粤式自助茶点,只提供散点服务;8月之后,当事人提供粤式自助茶点一直以每位58元、周末每位68元的价格销售。厦门市思明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虚构价格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样依据《条例》对其罚款3万元。
表现二:“全线产品第二个半价”虚假
经过立案调查之后,该局认定,当事人有误导消是费者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引人厦门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该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其罚款1万电话元。
表现三:菜品原料与实际宣电话号码传不符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两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厦门市规定,构成对商品的制作成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该局依据《反不正工商局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分别对两家公司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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