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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2022(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现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出台运输企业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6月18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2022机编发〔2021〕18号),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督导省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费用生产监管工作。


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四五”期间我省铁路处于建设高峰期,建设任务十分繁重,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压力巨大。为道路运输保障省管铁路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因此亟需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运输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并结合我省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安全生产费用作为铁路建设项目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举措。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对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更好的落实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省管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形2022势稳定向好,意义非常重大。同时通过建章立制细化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有关监管要求,标准填补制度空白,制定具体化、可操作性的措施,使安全生产费用监管工作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明确了本办法具体适用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广东省审批核准的高速铁路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与广东省合资省方控股铁路等省管铁路新建、改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


考虑到我省委托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代建的省管铁提取路项目实际情况,明确可由国铁集团所属监督机构负责内部监管,具体执行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和本办法有关规定。


五、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标准和使用要求是什么?


为倡导和鼓励参建单位积极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我厅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提取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同时参照其他省份和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的有关要求,明确对采用铁路定额编制的部分提取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计列,对采用地方定额编制的部分执行当地取费规定。


为保障安全生产费用规范计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建设标准单位或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并明确报价原则,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削减,应按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单独报价,不得删减。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和计量办法,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清单、结算方法、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并在使用过程中在项目建设成本中据实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安全生产费用如何计量支付?


考虑到我省铁路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在项目开工建设初期需要投入大量的安全生产费用,以便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道路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预付施道路运输工单位部分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比例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预付款在后续工程计量中依据实际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分期(次)扣回。为安全生产引导安全生产费用计量支付规范化,同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安全生产费用以现场计量为主,总额包干为辅的计量支付方式,其中总额包干方式应控制在合同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30%以内。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制订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根据每一计量周期内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工程量清单计量申请表和下期使用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安全费用生产费用计量申请进行审批,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七、安全生产费用如何监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每季度至少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理单表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理道路,确保专款专用。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得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嫁由劳务分包队安全生产伍承担。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和使用等实施监督管理。跟踪审计机构应加强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审计监表督,确保资金使用依法合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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