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然而,如此精致的产品,销售却非常隐秘,齐某夫妇在销售给美容店店主时,特别叮嘱:“不要放在展柜上卖,要隐蔽一点,不能被相关部门查到。”购买该减肥产品的多为有瘦身需求的爱美人士,甚至还有客户买来给家中小孩服用。
经许可证查,2014年以来,齐某夫妇从方某甲处购进桶装散装片剂及包装盒、标签贴、防伪码等,安排员工方某乙在租赁的仓库内灌装、贴标、塑封,包装成果缘康和纤秀丽颜两个品牌的排毒养颜产品,并通过美容产品展会、微信朋友圈等途径推销,对外宣称具有润肠通便、排生产毒养颜、减肥瘦身等功效。
而方某甲处的散装片剂是从顾某处订购的。许可证顾某多年从事化妆品和减肥片剂的销售。2020年12月,顾某在获知方某甲的订购需求后,向周某一次性订购减肥片剂饲料260万粒。周某又找到上家王某与其达成260万粒散装片剂的生产协议,王某再交由徐某生产。 添加剂
谁能想到,徐某的生产工作地点就位于自家的宠物饲料加工作坊内,徐某将周某提供的300公斤酚酞原料、淀粉、香精等辅料加水混合搅拌,用模具压片后生产出260万粒散装片剂,装入木桶后发货给顾某。经检测,该片剂中酚酞成分含量在60.1g/kg至109g/kg。据悉,酚酞是一种刺激性轻泻药,长期服用可损害肠神经系统,为国家药监局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原料。
齐某夫妇收到该片剂后通过自行灌装、贴标等方式加以包装,每盒以40元至80饲料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美容店,美容店店主再以每盒128元至198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今年1月添加剂,如东县检察院以生产者王某、徐某,中间人周某、顾某、方某甲,销售者齐某夫妇及包装工人方某乙等8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南京有害食品罪向法南京院提起公诉。最终,上述8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不等,各并处罚金1万元至代办90万代办元不等,同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及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