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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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未就业居民、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天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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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1.在社保校学生: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托幼机构儿童:本市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
3.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及新生儿: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件。
二、缴费标准
人员类型 | 参保档次 | 个人缴费 标准 |
成年 居民 | 高档 | 950元/人 |
低档 | 320元/人 | |
学生流程图 儿童 | _ | 320元/人 |
三、集中申报缴费期
2021年10月至12月。
四、分类登记渠道
1.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因退学、辍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托幼机构的学生儿童,可到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以学生身份办理参保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按照成年办理居民身份办理参保登记。
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天津,一年内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公司道)综合服务机构办公司理参保登记。
5.其他未就业居民及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社保道证明)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6.入流程图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7.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人员)、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五、便捷登记渠道
办理(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未就业居民、
从事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
1.天津人社局官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缴费管理-家庭居民医疗人员登记)。
2.“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服务-社保登记-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登记)证明。
六、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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