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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福州上下杭)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杭载投资、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濮郡金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巨潮山区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近日,濮郡金勤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了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河南濮郡金勤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合伙MA9KLKRP7C


类型:合伙企业


合上下伙期限:2021年12月22日至2028年12月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九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冯书华)


主要经有限公司场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五一路和历山路交叉口建苑商务中心1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博股份”)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融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500 万元,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海”)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重庆鸿海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

成立日期:1999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毛伟


注册资本:49,83企业4.4263万(元)


营业期限: 1999年6月15日 至 2049年6月15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福州开发区金达路136号(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72号福建鸿博光电园B10#楼)


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仓刷品印刷;磁卡、智能卡的研制与加工;热上下敏纸、UV油墨、印刷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皮革证件、铜铝牌匾和不干胶的印刷;对外贸易;对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投资;网络技术开发与服务;文化创意设计与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与服务;网上贸易代理;网络(手机)游戏服务;动漫游戏软件开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3,834.75万元,净资产167,989.3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7,381.97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5.83万元。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金额企业: 5,500 万元。


5、担保期限:两年。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重庆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尤丽娟女士、尤友岳先生、尤友鸾先生(以下简称:“尤氏家族”)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8,114,9杭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16%)。其中,减持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部分为2021年6月15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其余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为2021年7月1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


2021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暨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尤友鸾先生、尤友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97,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170%,权益变动后,尤氏家族持有公司的股份数由28,114,992股减少至24,917,099股,持股比例由5.64168%下降至4.99998%。


2021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股东尤友鸾先生、尤友岳先生合计减持股份5,19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430%。其中,尤友鸾先生、尤友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8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83%;尤友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12,000股,占公司总股合伙本的0.6847%。


2021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7日,股东尤友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53%。其减持数量已过半。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尤友鸾先生、尤友岳先生的通知,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83,364股,占公司总股本0.99998%。本次减持完成后,鉴于大宗交易减持方式的期限已届满,且集中竞价减持方式的额度已减持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将提前终止。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减持情况如下:



二、股东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4日仓,尤氏家族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完成后,尤氏家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81,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17山区%;合计减持股份19,933,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9996%,减持股数未超过减持计划预计的数量。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份减持与预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后,尤氏家族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3、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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