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在有效期内不得要求重复检测;
第二,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各地要直接放行,不允许再“层层加码”限制通行;
第三,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 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也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第四,建立和完善货车司机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白名单”管理,对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穿行,或停留不超过4小时的货车司机,不允许赋码“带星”。
此外,在工作中我们还将进一步提升针对货车司机的重点服务保障,加强值班值守,实行一事一协调,及时协调解决货车通行问题,落实滞留司机常态化服务的要求,保障滞留司机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