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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就业政策汇编(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

一、就业扶持项目



参加渠道:高校毕业生参加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专场招聘会。


咨询电话:0936-4416862(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303室)


3. 征兵入伍


一年两次,根据网上发布的公告,按要求报名。咨询渠道:所在院校征兵工作站,民乐县征兵办公室,也可关注“甘肃征兵”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0936-5916110(民乐县征兵办公室)


4. 公益性岗位安置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参加渠道:高校毕业生可向公益性岗位需求单位或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


咨询电话:0936--4416522(就业服务310室)


二、就业创业补贴


5.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照参加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办理渠道:由培训机构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6--4424811(技能培训302室)


6. 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渠道:由培训机构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6--4416522(就业服务310室)


7.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申报咨询电话:0936-4416877(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8. 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儿、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申请领取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向就读院校申报。


9. 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补助


开展省级创业项目库建设,对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推荐参加人社部组织的“中国创翼”比赛并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办理渠道:符合条件的按照省、市统一组织安排,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级逐级申报。


10.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6--4416522(就业服务310室)


11.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向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


咨询电话:0936-4416877(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三、就业创业服务


12.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应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到登记。经报到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信息推介、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办理。


线上办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劳动就业”→点击“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办理。


线下办理:①直接电话登记报到(0936-4416862)②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13.档案托管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可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机构或者就业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办理渠道:通过学校转办、个人委托或单位委托等办理。


档案邮寄地址:民乐县乐民路29号 邮政编码:734500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36--4416862


14.就业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地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行政区域内进行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线上办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综合服务”→点击“就业失业登记”


咨询电话:0936-4416877(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15.创业指导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


办理渠道:高校毕业生到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咨询电话:0936--4416522(就业服务310室)


16.免费招聘活动


线上招聘:2022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主会场设在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www.newjobs.com.cn/)分会场设在甘肃人才网(https://www.gszhaopin.com/);西北人才网(https://www.iguopin.com);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hrm.mohrss.gov.cn);中智招聘平台(https://zhaopin.ciic.com.cn)


线下招聘:民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不定期组织召开线下招聘会。


咨询电话:0936-4416862(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03室)


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17.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咨询电话:0936-4416862(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


18.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渠道:小微企业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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