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车的概念
二、核实二手车的产权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养路费缴付凭证;
(6)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三、禁止交易的车辆
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下列车辆都是禁止交易的:
(1)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2)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3)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4)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5)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6)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7)不具有证明、凭证的车辆;
(8)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四、二手车的产权转移与变更登记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车辆属于特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在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缺少公示而不产生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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