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河南省焦作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三十条措施》(下称《措施》)。
该《措施》由普惠性纾困政策和工业制造业、商贸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民办幼儿园纾困扶持措施以及提高服务服务企业水平等7个方面,通过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政策兑现,帮助市场主体共渡难关、增强韧劲、提振信心。
在普惠性纾困政策方面,主要包括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减免“房土两税”、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等12条措施。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市级权限内予以减免。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针对工业、商贸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不同产业行业,《措施》突出因业施策。对企业2022年竣工投产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焦作市有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操作规程,在同等条件下按最高资助比例足额资助,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200万元资助。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予对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区)级行政区域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优惠。对市城区保教费备案标准不超过所在区普惠性幼儿园最高限价标准的普惠性幼儿园,按照每班每月2000元的标准补助,委托公办幼儿园每班每月3600元的标准补助,用于疫情期间教职工生活保障工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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