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退休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收入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9/09/13 星期五 天气晴
中秋佳节之际,一大早就收到了之前任职单位送来的中秋福利,内心充满感动……
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要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缴纳)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如何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缴纳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如何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个人所得税得税。
2019/09/20 星期五 天气晴
看到匆匆忙忙赶着去上班的年轻人,自信满满。我也闲不住了,做了一个决定,要继续从事我所热爱的事业,再出发……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需要。
一、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2005〕382号 )规定:“……退休人员兼职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2006〕526号 )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退休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收入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兼职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后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后位负责组织。”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文件规定:“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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