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移民投资 >

职工教育经费汇算清缴的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


原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大部分的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一般都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职工教育经费的账务处理


第一种处理:先计提后“支出”,如果未“支出”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存在纳税调整,且“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会存在贷方余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研发支出——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8%的计提标准)


备注:2018年1月1日起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从2.5%提高至8%。


支出时(比如财务人员参加财税培训)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时,取得专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等


第二种处理:“支出”时才计提,计提是按照收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范围内,就不存在纳税调整,“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不存在余额,具体会计分录:


支出时(比如财务人员参加财税培训)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销售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多少计提多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