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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吗)




下文所得税税率假设均为25%且一直保持不变


递延所得税,很多人觉得很难理解,特别一说到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这些…经常是有借有贷,有正有负,搞来搞去,结果搞得像天书一样,一遇到当中的任何一个,所有的东西都瞬间在大脑搅成一团…


先不管这些东东,我们直接来看两个小例子


在我们的印象里,经常有这么几笔分录(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例)。


1、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200万,比期初(假设100万)的多,我们就要确认坏账准备(100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万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万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万


2、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00万,比期初(假设200万)的少,我们就要冲回坏账准备(100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万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万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万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


上面的分录都是啥东西呢?可能两个小例子里面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冲回资产减值损失的那笔分录好理解,但是第二笔分录涉及到的递延所得税可不太好理解。


要说递延所得税这一块,我们得先来看一下利润表:







平时做账的时候,都是按照会计的口径去进行账务处理的,即从“主营业务收入”到“利润总额”这中间的所有过程,全部按照会计上权责发生制去做,有收入做收入,有成本费用做成本费用,做做做做做做,一直做到最后算出当期的利润总额。


算出利润总额后,接下来要开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即要拿点钱出来孝敬国家,也就是从“利润总额”到“净利润”的过程,涉及到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时候税法就掺和进来了,税法的规定可跟会计不太一样,税法一般认的是“收付实现制”


比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200万)比期初(100万)多了100万,会计账务处理体现在“资产减值损失”了(会影响利润总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万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0万


这个意味着什么,假设没有税会差异,一切都变得很简单,就没有所谓的递延这些老东东了,直接用利润总额*25%算出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就完事了。


上面的这笔分录就会导致当期少交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但是税法会让你这么操作吗?不会。


税法会说,你编报表你就正常编吧,但是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这一块,我才不管你什么谨慎性原则啥的,我关注的是你的钱是否真的收不回来了,没真正发生损失就别瞎BB,在计算缴纳当期所得税的时候都得给我调增,等你真正发生损失了再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吧。税法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来计算所得税,要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和公平公正,没毛病。


因此,这部分在计算当期所得税的时候会进行纳税调增


应纳税所得额= 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25%


在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审计底稿里面,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审定的利润总额,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5%,得出当期应纳所得税额,再减去当期已经计提(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得出期末应当补提(或冲回)的当期所得税,然后: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上面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比期初多了100万元,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因该事项导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需要多缴纳100*25%=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万


但是会计上的处理也没错,会计按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也没毛病,那咋办,税要多交25万元,会计税法出现差异。站在会计的角度,今年多交了25万元的税,这个25万如果未来真的发生损失税务机关是认可的,即未来我可能可以少交25万的税,少交就是“赚”,即相当于我的一项“资产”,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我未来可以少交给税务局的钱。


上面我虽然纳税调增导致我“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会增加25万元,此时我还会做一笔分录,确认我未来可以少交给税务局的“钱”: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万


未来真的钱收不回来了吗?不知道,反正有坏账变动(未实际发生损失)就要做纳税调整,同时一般要相应确认递延,年年都是这么滚动下来核算的…


应当注意的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不能简单粗暴地理解成当期要交给税务局的钱(企业所得税)而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当期确认的要交给税务局的钱(企业所得税)而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仅仅是“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而所得税费用有两个二级明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是这两个二级明细的合计数。


从上面的纳税调整和递延所得税的两笔分录来看,我们可以看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借方增加25万元,“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贷方增加25万元,一级科目都是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增加25万元,贷方增加25万元,对所得税费用合计数的影响为0。即因为坏账准备多计提的100万元对利润表下面的“所得税费用”金额没有影响


既然对利润表下面的所得税费用金额没有影响,那在下面这个表格中,一般也不会体现出坏账准备(跌价准备)影响的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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