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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所得收入计入哪里(技术转让所得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技术合同登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法律法规,我国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技术合同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兑现各级各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的重要依据,2022年第一季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主要流程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卖方一次性登记制度(若与境外、国外签订的技术合同,由买方代办登记),采用网上登记(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和纸质资料审查(技术合同登记处)相结合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天津、辽宁、福建三省市自2022年1月18日起,三省市的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用户(含管理员、登记员和交易主体)需登录新系统(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办理业务。2022年1月18日前提交的技术合同,需登录原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210.12.174.1:8084/)进行查看。




2、交易主体需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登录新系统,注册“单位(法人)用户”账号或“自然人”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




3、以法人身份参与交易的主体需先注册“单位(法人)用户”账号,该账号为管理账号,不具备合同登记功能。各法人用户根据工作实际,可在此账号下授权一个或多个“自然人”账号。




4、已拥有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单位(法人)用户”的交易主体,可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新系统,完善交易主体信息并通过审核后,再授权本单位“自然人”账号。




5、各法人用户的登记办件人需注册“自然人”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并经法人用户授权后方可办理技术合同登记。




6、网上提交申请卖方登录申请选择“合同申请”,准确填写完毕并按“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7、报送合同文本将完整、合法、有效的技术合同与其他附件材料等登记材料一起报送至技术合同登记处。




8、受理审核登记处对申办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国家层面补贴政策




1、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减免所得税: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0月1日开始,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享受所得税减免。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登记后,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2022年3月1日开始,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00%计入委托方(甲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合作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申请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作为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单位申报与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首先作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单位开放式创新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2022年开始,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性收入”评判的主要证据。




(二)沈阳市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专项




支持沈阳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聚焦经济转型升级“三篇大文章”的20个重点产业链方向上的企业,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沈阳市产业需求“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攻关的,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给予补助。其中,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2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0%给予支持;技术合同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40%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最高补贴2500万元




(三)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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