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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哪里可以开会务费发票(什么营业范围可以开会务费发票)


提供会议展览服务的企业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




01.提供会议展览服务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财税〔2016〕140号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02.提供会议展览服务如何缴税?

会议展览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




若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纳税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服务。







03.发票如何开具?



纳税人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那么如果企业提供会议展览服务的同时提供了餐饮服务,是否应该将餐饮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的发票分开开具呢?总局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各个地方税务局有相应的答复口径:




要求分别开具发票的省市有:




  • 河北省答复



关于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开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




  • 浙江省答复



我酒店为一般纳税人,和企业签订了会议服务合同,会议服务价格中包含了参会人员的食宿。请问在开具发票时是否可以将食宿费用作为会议服务的价外费用一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分别填写。




  • 江西省答复



会议的住宿、餐饮如何开发票?




答:纳税人既提供住宿服务又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的销售额分别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合并开具。




  • 湖南省答复



酒店企业在提供培训、会议服务的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会场出租等多项服务的,应如何缴税?如何开票?




答:酒店企业在提供培训、会议服务的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会场出租等多项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项目的销售额,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餐饮、娱乐服务属于不得抵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北京市答复



为企业培训提供会议室(不组织培训)、住宿、餐饮等所有服务,按参加培训的人员的人头收取每人一定额度的固定费用,是否可以全部开培训费?应该怎样开具发票?如果全开培训费,对方取得后,餐饮部分是否可以全部抵扣?




答:不得全开培训费,要分开核算。其中会议费、住宿费可以开专票;餐饮费不得抵扣。




  • 福建省答复



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填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




  • 厦门市答复



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发票上据实分项开具。




  • 海南省答复



关于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适用税目的问题




答: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不是单独提供场地,还包括整理、打扫、饮水等服务,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税。若会议服务中还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应分别按照会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征税,餐饮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需要分开开具发票的省市有:




  • 湖北省答复



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核算和开票?




答: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 安徽省答复



某单位在酒店召开会议,酒店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住宿、餐饮、会务服务等,酒店是否需要对取得收入进行区分,按不同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该酒店承接会议,提供上述服务不需要对取得的收入按不同项目进行拆分。




根据规定,湖北省和安徽省的企业提供会议服务的同时还提供餐饮服务,开具发票时不必将餐饮服务部分分开开具,而是按照会议服务一并开具,因此一般来说可以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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