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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分录(购进货物退货的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咋做)


已认证抵扣进项税的退货的会计怎么处理?


答: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应付账款/应付货款(红字)


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原材料发生退货进项税退货具体步骤是什么?


1、由购货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2、交一联给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3、收到销售方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通知单》一起作为进项税转出的依据。


1、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已认证的发票发生销货退回,由购买方向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对退货的部分做进项转出。


2、销售方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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