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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绥芬河医保局(绥芬河市医疗保险中心电话)


社保局查询


绥芬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海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前进街林海路路口附近


穆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征路22


牡丹江市东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新安街372


注:牡丹江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牡丹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机构查询参保信息。


【牡丹江医疗保险查询网点大全】


网点名称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阳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68号0453-6332753周一至周五9:00-17:00
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平安街12号0453-6274615周一至周五9:00-17:00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新兴街60号0453-5887796周一至周五9:00-17:00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穆棱市长征路22号0453-8150266周一至周五9:00-17:00
爱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0453-5796797周一至周五9:00-17:00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阜龙村0453-3522875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安市闻天街36号宁安市人民政府附近0453-5913907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东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123号0453-6955993周一至周五9:00-17:00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乌苏里路59号0453-6171959周一至周五9:00-17:00

【牡丹江医疗保险参保知识】


一、牡丹江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参保:


(1)具有牡丹江市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


(2)具有牡丹江市城镇户籍,0-28天(含28天)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全日制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牡丹江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城镇居民参保:


参保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温馨提示:


①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居民、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还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大学生毕业后在两年待业期内参保、续保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③尚未落户的新生儿参保须提供其父或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复印件、母子健康手册。社区暂以其父或母的身份证号、XXX之子/女和新生儿出生日期进行参保信息登记,落户后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参保社区进行信息变更。


三、牡丹江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参保:


新参保的城镇居民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牡丹江医疗保险报销知识】


一、牡丹江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二、牡丹江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三、牡丹江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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