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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为贯彻落实《全国条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登记督的决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使用提高资产处置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国管局在登记整合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国有暂行资产处置平台资源的基础上,于近日印发事业单位了《使用关于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暂行项公开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推动资产处置事项在统一的平国有资产暂行办法台条例进行公开,充分中央级中央级国有资产发挥社会监督作管理用。



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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