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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遴选(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遴选公告)


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检察厅)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历经公开遴选、专家初评、公众投票、专家终评、对外发布等环节,旨在总结提炼优秀案件办理经验,以评促建、以案释法,更好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发展,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1. 崔某诉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案


  2. 张某诉辽宁省某县农合局履行报销医疗费用职责监督案


  3. 上海市某区检察院对交通道路标线设置不合理监督案


  4. 王某诉江苏省无锡市某区市场监管局行政登记监督案


  5. 福建省某县卫健局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


  6. 某百货公司诉山东省某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监督案


  7. 毛某诉河南省某市公安局、市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监督案


  8. 胡某诉湖南省某市某镇政府行政强制监督案


  9. 杨某诉广东省某市税务局涉税行政争议监督案


  10. 韦某、黎某诉陕西省某市某区建设局撤销备案登记监督案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在致辞中说,这些案例反映了行政审判、社会治理工作中一系列比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问题。这些典型案例显示,我们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同时社会治理的水平也有待提高。


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在致辞中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解民忧破难题,共化解行政争议9100余件,发布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6件,典型案例39件。


杨春雷表示,这些案例体现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办“小”案需要“大”情怀,办“旧”案需要新理念。检察机关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大多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后,还是争议难解。杨春雷表示,办理这类案件,既要尊重原来的基础事实,尊重当时的法律适用,又需要在准确判断的基础上关照现实,在办案中以适应新时代新阶段的检察监督新理念指导推动行政检察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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