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消息,根据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标准1500元/月上调到18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新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为我区职工个人最低工资收入增加了20%,将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减少收入分配矛盾。”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保障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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