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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个人所得税专项专题(深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问题一:


纳税个人所得税人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时,如果因病深圳、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细则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深圳否连续计算?扣除


答: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专项除期限最长不得超附加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专题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专题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问题二


子国税女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附加除?


答:


可以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个人所得税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三


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扣除时间?


答:


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细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专项将国税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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