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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商标权的保护)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李志商标权远律师解答: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的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商标而制什么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什么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5、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6、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是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7、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8、商标权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9、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商标册商标的商品,保护专用权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10、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11、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12、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李志远律师解析: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途径有:


1、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的行为,被保护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专用权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要是发现自己的注册商标遭遇了侵权,一方面可以向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该部门对商标侵权案件查处。若侵权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那还需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除此之外,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从业二十五年,擅长经济、民事、刑事案件代理,私人法律顾问、公司法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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